港澳个人游,又称自由行,是一个允许中国内地居民以个人旅游的方式前往香港和澳门两地旅游的政策。为支持香港旅游业的恢复和发展,中央政府于2003年6月宣布,从7月28日起开放广东省东莞、中山、江门和佛山四市居民以个人身份赴港澳旅游。一般情况下,只要在政策范围内的城市,经简单的签证手续后可前往港澳地区,期间最多可逗留一星期。其中,“十·一黄金周”、“五·一黄金周”和“春节黄金周”三个中国内地主要长假期是港澳个人游的出入境高峰期。“个人游”政策对恢复因受到非典型疫情打击的香港经济起到了立竿见影的作用,拉动了香港零售业、饮食、酒店等相关行业的复苏和发展。
2003年7月28日,第一批港澳个人游对广东省4个指定城市的居民率先开始实施。2004年7月,开放城市总数已达到32个,措施所包括的总人口数约为1.5亿。后来,开通范围逐渐扩大至北京、上海两直辖市以及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及广东全省。2005年11月,“个人游”政策扩展至成都、济南、沈阳以及大连4个西部和北部中心城市,使实施“个人游”计划的内地城市增至38个,访港的中国内地居民增至约2亿人。2006年5月起,申延至6个内地省会城市:江西南昌市、湖南长沙、广西南宁、海南海口、贵州贵阳和云南昆明。2007年1月1日扩展至河北石家庄、河南郑州、吉林长春、安徽合肥及湖北武汉,使“个人游”计划的内地城市增至49个。
推行时间表
2003年7月28日:东莞、佛山、中山、江门
2003年8月20日:广州、深圳、珠海、惠州
2003年9月1日:上海、北京
2004年1月1日:汕头、潮州、梅州、肇庆、清远、云浮
2004年5月1日:汕尾、茂名、湛江、阳江、韶关、揭阳、河源(至此全广东省开通)
2004年7月1日: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宁波、台州、福州(市区)、厦门、泉州
2005年3月1日:天津、重庆(限15个区县)
2005年11月1日:成都、济南、大连、沈阳
2006年5月1日:南昌、长沙、南宁、海口、贵阳、昆明
2007年1月1日:石家庄、郑州、长春、合肥、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