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现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在香港成立了中国石油天然气驻香港办事处。1997年7月,中国石油天然气驻香港办事处在香港注册成立了中国石油天然气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香港公司”)。
中石油香港公司的职能是:对集团公司系统驻港机构、资产进行监督与管理;同时开展石油天然气资源勘探开发及其产品、设备的生产、加工和进出口业务。中石油香港公司的原始注册资本和总投资均为100万港元,后于2005年一并增加到10亿港元。
中石油香港公司全资拥有太阳世界有限公司、中菱石油有限公司及通过太阳世界控股中国(香港)石油有限公司(香港红筹股指数成份股公司,股票代码135),并受集团公司委托经营集团公司所属的深圳石油有限公司和深圳石油技术开发公司。
中石油香港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是:从事石油、天然气及其资源的勘探、开发;石油、天然气产品、物资、装备的进出口贸易;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的承包、技术开发和劳务输出,以及向海外工商界提供境内外石油天然气工业的信息和咨询服务。
中石油香港公司董事长:吴耀文先生(不常驻香港),副董事长、总经理:李华林先生。
公司地址:香港干诺道西118号39楼
联系电话:(852)29152228
传 真:(852)28023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