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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简称中联办),前身是新华通讯社香港分社,成立于1947年5月,是中央政府派驻香港的机构。香港回归祖国之前,新华通讯社香港分社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驻香港最高代表机构的身份,履行中央赋予的各项职责。香港回归祖国之后,新华通讯社香港分社继续作为中央人民政府授权的工作机构履行职责。香港特区政府于1999年7月2日在《政府宪报》上公布,新华通讯社香港分社是中央人民政府在香港特区设立的机构之一。1999年12月28日,国务院第24次常务会议决定,将中央人民政府授权的工作机构新华通讯社香港分社,更名为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简称中联办。国务院同时赋予中联办五项职能:联系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联系并协助内地有关部门管理在香港的中资机构;促进香港与内地之间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体育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联系香港社会各界人士,增进内地与香港之间的交往,反映香港居民对内地的意见;处理有关涉台事务;承办中央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联办(原新华社香港分社)成立以来,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不同历史时期,始终按照中央赋予的职责开展工作,为新中国的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为香港回归祖国和回归后的繁荣稳定,为"一国两制"的贯彻落实,做出了重要贡献。中联办作为中央政府驻港机构,是广泛联系香港各界的重要渠道,是促进两地交流与合作的重要桥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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